程序编写
程序编写
本节将主要介绍本产品的各项对指令的操作。包括程序的新建、修改、删除、复制和重命名以及指令的插入、修改、删除和复制等操作,以及各指令的具体功能说明,并提供具体示例。若要熟练掌握需经过多次实际运用。
用户若要进行程序的插入/修改/删除/复制/重命名等指令相关的操作,需进入程序界面,通过使用底部按钮进行相关操作。
4.3.1. 新建程序
新建程序需通过点击工程界面底部的【新建】按钮。新建的程序在选中的程序下面。
相关步骤如下:
(1)进入工程界面。

图 27 工程界面示意图
(2)在弹出的“程序创建 ”窗口中输入相应的程序名称等参数。

图 28 程序创建示意图
(3)点击底部的【确定】按钮,程序创建成功,并跳转入新建的程序。若想要取消新建程序,则点击【取消】按钮。
表 17新建程序注意事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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注意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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程序名称必须为以字母/汉字开头的两位及以上的字符串程序名称不能为已有程序的名称 |
4.3.2. 程序打开
用户若要打开已有的作业文件,则需要进行以下步骤:
(1)打开“工程 ”界面;
(2)选中想要打开的程序;
(3)点击底部的【打开】按钮。程序打开成功。
4.3.3. 程序复制
用户若要复制已有的作业文件(只能整体复制),则需要进行以下步骤:
(1)选中要复制的程序;


图 29 复制程序示意图
(2)点击底部的【操作】按钮,再点击【复制】;


图 30 复制程序文件名称命名
(3)点击【确定】,否则【取消】;您也可以修改文件名称。
4.3.4. 程序重命名
重命名操作可以修改选中程序的名称。操作步骤如下:
(1)选中想要重命名的程序。
(2)点击【操作】,再点击【重命名】
(3)在弹出的窗口中输入想要修改的名称。


图 31 程序重命名示意图
(4)点击【确定】按钮。若想要取消重命名操作,则点击【取消】按钮。
表 18程序重命名注意事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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注意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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重命名的程序的程序名不能为已有程序的名称 |
4.3.5. 程序删除
删除操作可以删除选中的程序。相关操作步骤如下:
(1)选中想要删除的程序。
(2)点击删除按钮;
(3)在弹出的窗口中点击【确定】按钮。若想要取消删除操作,则点击【取消】按钮。


图 32 程序删除示意图
4.3.6. 批量删除
批量删除功能可以一次删除多个程序文件。使用方法如下:
(1)进入工程界面;
(2)点击底部菜单栏的操作-批量删除按钮;
(3)选中需要删除的程序文件(仅能选中当前页的文件,不能进入上一页或下一页),点击全选按钮则选中本页全部程序文件;
(4)点击【确定按钮】按钮后再弹出的确认框中点击【确定】按钮则批量删除成功。


图 33 批量删除程序示意图

